公司無故降薪怎麼辦 本文已影響 3.24W人 面對公司降薪,如果公司沒有明文規定,無理由對員工實行調崗降薪,那麼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足額支付工資。【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