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農村個人社會養老保險 本文已影響 2.41W人 湖南農村個人社會養老保險:爲規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保障農民年老時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所制定的。1、發佈時間:1996年9月7日。2、發佈地點:湖南省人民政府。3、中文名:湖南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4、發佈人:省長楊午一。5、省人民政府第126次常務會議通過。6、政策:財政補貼政策,參保繳費政策,待遇計發政策,基金管理政策,個人賬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