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合同是什麼 本文已影響 1.36W人 定金合同、民間借貸合同、質押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都屬於實踐合同。實踐合同又稱要物合同,是指除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須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現實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如借用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現實成分爲標準將合同劃分爲諾成合同和實踐合同。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區分之意義在於確定合同是否生效以及標的物風險轉移時間。【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10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