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允許房地產開發資質轉讓麼 本文已影響 1.04W人 國家不允許房地產開發資質轉讓。資質證書分爲正本和副本,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製作,資質審批部門可以根據需要核發資質證書副本若干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塗改、出租、出借、轉讓、出賣資質證書。 引用法規:《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塗改、出租、出借、轉讓、出賣資質證書。企業遺失資質證書,必須在新聞媒體上聲明作廢後,方可補領。第十七條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實行年檢制度。對於不符合原定資質條件或者有不良經營行爲的企業,由原資質審批部門予以降級或者註銷資質證書。